因为这场闹剧,陌父陌母突然对秦秀秀有了隔阂。毕竟做生意的总是要有点小心机,但是他们不喜欢为人不善的人。况且还不是他们的女儿。
回家的路上秦秀秀在车上脸一直是通红的,一只手放在前面,里面那只却握紧拳头。
现在女主还单纯,如果穿后期的话那就会更难对付。
这几天还是好好提防下女主,“系统,这几天帮我盯紧秦秀秀,有什么小动作立刻告诉我。”
回到家以后,已经是傍晚了。
陌父陌母给宁闪闪一直夹菜,宁闪闪好想她的父母,好久都没有人给她夹过菜了。
宁闪闪第一次发自内心的流了眼泪,当然,陌父陌母以为她是第一次感受到亲情,所以感动了。
宁闪闪:好吧多半也是这个原因!
再看看这时候的秦秀秀,她差点就要把筷子啃掉,
宁闪闪:气急败坏吗?
这时候电视上突然出现了一则新闻。
“将你的歌声献给观众,收获快乐,收获名气,都在《歌声》当中。”
“父亲母亲,我想去参加这个节目。”宁闪闪念着系统给出的台词。
“可是你没有任何音乐功底!”陌父道。
“没关系,我从小学开始就一直在合唱团。”宁闪闪说。
“我也想去,父亲。”秦秀秀,可不想让她这个刚回来姐姐领先一步。
宁闪闪:在歌唱方面,你还比不过我。在原来的世界就是音乐系毕业的。只不过后来成为了音乐老师。而且我还会跳舞,唱跳ra肯定是没问题。
但现在的秦秀秀想:什么她竟然参加过合唱团,那又怎样?还不就是个土包子。
如果宁闪闪知道她是怎么想,绝对会嘲笑她,明明就是人家女配比你有资本,你有什么资格说别人土包子。明明是你自己顶着别人的生活15年,难道没有一点愧疚吗?
一觉醒来,就有女仆帮她洗漱,洗漱完了以后还要让她挑衣服。宁闪闪绝对是选择困难症。蓝色的看起来好好看,可是我就想穿黑色的镇压全场。等下,我现在是什么人设。对了,我现在是从乡下回来的真千金,应该穿粉色。她叫女仆拿了几件粉色礼服。
一件上面有几颗大钻石,另一件则是性感点,还有一件又保守又能显身材。
宁闪闪毫不犹豫的选了最后一件。